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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就业毕业生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3-10-30 19:13:08作者:佚名

淮南市就业毕业生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淮南市6+1产业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淮就业创业公积金贷款补贴政策,相关内容如下

  一、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可提取公积金帐户余额作为首付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不与其公积金帐户金额相挂钩,单方缴存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最 高可贷额度放宽到40万元;

  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放宽至50万元。(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1”产业推进专班牵头单位,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6+1”产业(新 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文化旅游)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

  三、优惠对象

  凡与我市“6+1”产业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 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 高校本科毕业生按照属地原则由引才企业于每年1月1日至10日、 7月1日至10日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初核后报市级人社部 门复核,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6+1”产业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相关部门共同审定。

  五、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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