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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8-15 13:19:05作者:佚名
关于开展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苏银产业园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兴市战略,发挥住房保障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吸引更多符合银川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来银就业创业,助力银川创新发展引领市建设,根据《银川市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银党办〔2022〕116号)等人才政策,现就做好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银川市属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新就业青年大学生,或与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非正式在编人员,或在银新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自主创业人员,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自申报之日起计算2年内首次来宁在银川市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人员;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符合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和银川市“两都五基地”建设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限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大学生)或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自申报之日起计算2年内首次来宁在银川市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本科毕业生。
二、政策支持
硕士研究生及掌握关键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享受青年人才共有产权房、青年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生活(租房)补贴四选一的住房保障政策。全日制本科生享受青年人才公寓、生活(租房)补贴二选一的住房保障政策。
1.青年人才共有产权房:硕士研究生及掌握关键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请90m2左右青年人才共有产权房,申请人每年缴纳3万元房款享受17%产权,服务期限满6年后享有100%产权,办理过户手续。未满服务年限的,可自愿按市场评估价格购买剩余产权办理过户手续,或经审核后退还个人已缴房款且赠与产权政府全部无偿收回,期间产生的装修费、物业费、电梯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燃气费、网络费等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2.青年人才公寓:可申请入住70m2以下青年人才公寓,其中,硕士研究生免费入住3年,全日制本科生免费入住2年。入住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电梯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燃气费、网络费等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3.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及掌握关键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8万元,服务期限满5年后一次性发放,未满服务期限的自愿转为生活(租房)补贴。
4.生活(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全日制本科生补贴标准为800元/月,最长补贴2年。
青年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保障政策。其中,申请青年人才公寓的,市直部门、市属国有企业所属申请人由市委人才工作局协调解决;市辖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申请人由各县区、园区自行解决。申请青年人才共有产权房的,在符合享受共有产权房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实际人数抽签分配房屋,如存在未抽中房屋者,可按意愿调剂享受其他政策。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申报材料
《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籍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在银就业的青年大学生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就业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在银自主创业的大学生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查原件留复印件)和企业纳税证明,其中掌握关键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申请购房补贴的需在引进两年内购买房屋,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已婚且房产在配偶名下的需提供结婚证(查原件留复印件)。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的还需提供在银川无房证明(可在“银川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掌上大厅”自行查阅下载)。
(二)申报流程
1.市直部门、市属国有企业、综合保税区及市辖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申请人员
申请人向行业主管部门、园区、辖区组织部门提交上述材料。行业主管部门、园区、辖区组织部门审核后填写《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送市委人才工作局,由市委人工作局研究解决。
2.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申请人员
按照隶属关系,申请人向单位所属县(市)区、园区提交上述材料,由各县(市)区、园区研究解决。各县(市)区、园区10月底前填写《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向市委人才工作局报备安置解决情况。(其中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产权房由市本级统一筹集,费用自行解决)
四、申报时间
申请人须仔细研究《银川市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银党办〔2022〕116号)(附件3),对照《各县(市)区、园区及部分行业主管部门人才项目申报受理点》(附件4),规范有序进行申报。申请人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各主管部门向市委人才工作局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逾期不予以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申报单位要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报资料,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县(市)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请人未重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给予通报。
(二)市委人才工作局将核查申报人在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创办企业纳税情况等相关信息,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通知及有关填报表格可到“银川党建网”下载。
咨询电话:0951-5555825 0951-5556809
附件:1.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请表
2.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人员汇总表
3.银川市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
4.各县(市)区、园区及部分行业主管部门人才项目
申报受理点
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