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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8-19 19:40:34作者:佚名
北京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8号),政策中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
基于此,北京银行发布《致北京市个人医保存折客户的一封信》,提醒客户9月1日前已入账到医保存折内的资金仍可随时正常支取;9月1日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再划入医保存折,但医保存折可作为参保绑定的委托代发银行账户,用于手工报销、二次报销等资金入账,仍需妥善保管。
附:致北京市个人医保存折客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客户: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8号)的相关政策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由市级医保经办部门记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我行在此提示广大医保客户:
一、2022年9月1日前已入账到医保存折内的资金仍可随时正常支取,您可以继续到我行或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凭医保存折支取;
二、2022年9月1日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再划入医保存折,但医保存折可作为参保绑定的委托代发银行账户,用于手工报销、二次报销等资金入账,仍需妥善保管;
三、2022年9月1日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由市级医保经办部门记账管理,专款专用,您可通过医保公服平台(网址:网上服务大厅)“我要查”菜单或各区经办窗口查询个人账户情况。如有疑问,请咨询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