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就业见习补贴对象(泰安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2024-05-12
更新时间:2024-05-12 00:12:55作者:佚名
一、就业见习对象:
对吸纳择业期内(自毕业自日起3年内)离校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参加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二、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就业见习补贴期一般是3-6个月,最长12个月。
三、网络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