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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来粤返粤隔离规定 返粤隔离政策

更新时间:2022-09-09 16:40:01作者:佚名

2020北京来粤返粤隔离规定 返粤隔离政策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6月15日部署落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是加强主动监测。持续加强机场、港口码头、火车站(含高铁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联合检疫,落实对中高风险地区来粤返粤人员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和发热人员转送等措施。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诊所的哨点监测作用,要求普通门急诊患者中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发热门诊、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药店发现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粤返粤人员购买退热、止咳药的应及时上报。

  二是加强重点人群排查和健康管理。要求各地对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迅速逐一核查,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切断感染传播链条。

  对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粤返粤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大对5月30日以来有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活动史的高风险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协查追踪力度。

  对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粤返粤人员落实社区健康管理(即“三个一”: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诊,查验一次健康通行码),抵粤当日进行核酸检测。

  三是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一是按“应检尽检”的要求开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工作,6月30日前完成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核酸检测,优先检测发热门诊、感染科、呼吸内科等重点科室医务人员;7月15日前完成除医务人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含保安、保洁、输送等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同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落实医务工作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对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排查。三是进一步强化感染防控培训工作,结合疫情动态变化情况不定期、及时开展全员培训,及时更新防控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与疾控部门沟通联系,动态调整中高风险区,及时调整流行病学史询问重点,及早发现可疑患者并进行排查。

本文标签: 核酸  健康  人员  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