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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9-11 09:42:45作者:佚名

揭阳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揭府函〔2021] 112号),从2021年12月1日起,揭阳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20元。据此,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同步由1410元调整为1620元。从2021年12月1日起,新开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按此标准执行,已经开户的缴存职工待2022年7月年度基数调整时一并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日

本文标签: 揭阳市  缴存  基数  住房公积金  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