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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疾控提醒广东河源市旅居史人员需报备

更新时间:2022-09-11 13:39:08作者:未知

清远疾控提醒广东河源市旅居史人员需报备

  一、请以下相应时间曾旅居(含途经)这些地区的人员主动报备:

  2月19日(含)以来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东源县,甘肃省兰州市;

  2月20日(含)以来浙江省衢州市;

  3月1日(含)以来浙江省杭州市;

  3月2日(含)以来辽宁省丹东市和沈阳市;

  3月3日(含)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吉林省四平市。

  如与官方通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清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村居)、单位、酒店主动报备(报备电话可通过12345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清远发布”查询),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疫措施。

  二、倡导外省来(返)清人员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接种两剂次,且满6个月及以上者,赶紧接种第三针加强针)。

  四、如您14天内到过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离开前需要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粤后落实“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按最新防控要求)、崇左市、防城港市(按最新防控要求)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鹤岗市、黑河市(按最新防控要求)、鸡西市(按最新防控要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按最新防控要求)、双鸭山市、伊春市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按最新防控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按最新防控要求)、包头市(按最新防控要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喀则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市、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塔城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云南省:保山市(按最新防控要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按最新防控要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按最新防控要求)、临沧市(按最新防控要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普洱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特别提醒

  2021年12月28日起,广东省正式启用涉疫风险人员“12320排查专号”。涉疫风险人员入粤前要在“粤省事”小程序完成入粤申报,来粤后第一时间向社区居委(村)报备,并留意接听、查看12320专号电话及短信。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急性症状,请及时就医,就医途中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文标签: 防控  自治州  最新  报备  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