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镇本地人优惠政策一览(乌镇本地人优惠政策一览表)
2023-10-26
更新时间:2023-10-26 06:02:09作者:未知
游览须知
一、预约门票为优惠门票,仅限于您本人使用,不得出借、转让或出售。
二、优惠价仅限于门票,景区内游船、电瓶车、餐饮、住宿等消费不纳入优惠范围。
三、门票当天一次有效,一经购票,不予退票。
四、本特惠门票与全价票享受同等权利和义务。请妥善保管好门票,凭门票可游览西栅景区经营开放场所(木心美术馆及其他需要提前预约的场馆除外)。
五、如购票、检票、候船、参观场馆等场所客流繁忙时,请您按序排队进入或参观。
六、为避免影响景区游览秩序和风貌,景区内原则上不接纳婚纱摄影摄像和其它商业活动,如有特殊需求,须事先向景区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由其根据当日景区客源情况决定是否许可。如获批准,申请人需提前三天与管理部门签订拍摄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按协议在指定区域和相关规定开展活动。
七、未经景区书面批准,景区内禁止使用各类大型专业摄影器材。
八、景区内河道密布,水深危险,请您注意安全。未成年人和70周岁以上的老人必需有成人监护并保持随时照顾。
九、请尊重景区内住户及其他宾客,请勿使用不雅语言,大声喧哗。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私宅,不得作其他无礼行为。
十、西栅景区内历史建筑多为砖木结构,请注意防火。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任何有害公众安全之危险物品进入景区,吸烟请在户外指定吸烟处,景区内禁止使用明火。
十一、所有废弃物请分类丢弃在垃圾箱或指定地点。
十二、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爱护景区的文物古迹。严禁偷盗、损毁文物;乱涂乱抹、刻划留名;严禁攀折绿化、钓鱼捕鸟。
十三、应爱护景区的文物古迹,严禁偷盗、损毁文物。
十四、严禁在景区内从事黑导游、拉客、擅自兜售商品和服务等任何形式的、未经许可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景区有权取消涉事人等的预约资格。未经景区管理方书面同意,不得在景区内从事商业拍摄或开展任何商业活动。
十五、爱护家乡,展示桐乡市民的良好精神风貌,不做任何有悖于公序良俗和损毁家乡声誉的言行。
十六、游客须严格遵守乌镇社区公约,应遵守文明旅游公约,遵守历史街区保护及景区其他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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