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十级量刑标准(伤残十级量刑标准)
2024-02-13
更新时间:2024-02-13 10:45:54作者:佚名
一、活动时间
“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活动自2024年2月13日开始,初步安排两轮若干批次发放,第一轮活动时间:第一批次领券时间:2月13日10:00至2月19日24:00第二批次领券时间:2月23日10:00至2月29日24:00第二轮活动时间待定
二、消费券类别和券面额度
1、新春消费券设置商超券、餐饮券两种类别
2、券面额度:
1)商超券:包括 3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2)餐饮券:包括 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
三、用户领取条件
1、请将客户端升级至不低于客户端版本号10.66.20;
2、此活动面向活动期间GPS定位在湖北地区的已完成实名认证翼支付用户,参与本次活动需打开翼支付APP的GPS定位权限,允许获取用户当前地理位置;
3、活动期间,GPS定位在湖北的用户进入翼支付App点击首页宣传图可进入2024“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领券页面,同一用户(同一账号,同一手机号,同一身份证号或同一终端号任意一项重复则被视为同一用户,下同)在活动页面从商超、餐饮两类消费券中任选一类消费券的一种面额抢领,即每人每批次最多只能抢领1张消费券;
四、消费券使用条件
1、本消费券仅限翼支付实名绑卡用户使用核销,核销时请确认已绑定银行卡;
2、本消费券仅在领取州市区域内的支持消费券消费的商户进行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3、本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活动开始当日开始计算的7个自然日(即第7日24:00),逾期作废:第一批次2月13日1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2月19日24:00。第二批次2月23日1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2月29日24:00。
4、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如核销张面额 20 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100元及以上;
5、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当付款类型为扫商家码付款时,页面展示可使用的优惠含有用户所抢消费券即是该笔消费可正常核销消费券;
6、使用消费券支付时不可以与其他优惠叠加使用,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
7、用户使用付款码付款且名下有多张代金券(含消费券)时,则根据代金券的到期时间和面额确定核销顺序,优先核销即将到期的代金券,若到期时间一致,则优先核销面额较大的代金券;
8、用户使用扫一扫商家码的方式付款且名下有多张代金券(含消费券)时,用户可根据使用意愿自行调整满足要求的代金券使用顺序。
五、政府消费券适用商家
1、本批消费券根据用户领券所处州市不同适用商家不同,支持核销的商户以消费券展示的附近商户清单为准;
2、本批消费券限湖北省内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傅用,不得用于购买香烟、加注机动车燃油以及充值、预存等消费,且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其中:
1)商超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 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
2)餐饮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商户种类和范围的界定及内涵外延以翼支付平台商户行业标签为准;
六、操作指引
1、如何对翼支付账户进行实名认证
登录翼支付客户端一点击“我的”一点击头像一点击“身份信息”一选择认证方式一根据指引完成实名认办
2、如何绑定银行卡
登录翼支付客户端一点击“我的”一点击“银行卡→点击右上角“+”→根据指引完成绑卡
3、如何领取消费券
开启手机定位一登录翼支付客户端一点击进入“惠购湖北”活动专区一直接领取消费券4、如何查询消费券登录翼支付客户端一点击“我的”一点击“代金券”→>查看可使用的消费券
5、如何使用消费券
登录翼支付客户端→出示付款码或扫一扫商家码一→满足满减金额自动抵扣立减*请提前开通翼支付付款码。
*注:操作过程中,实名、支付、核销等环节如遇问题,或了解更多活动详情,可咨询“翼支付”微信公众号-会用-在线客服或拨打官方客服电话95106后转2号键。
6、如何查询优惠金额登录翼支付客户端一点击“我的”一点击“账单”查看交易抵扣的消费券
7、如何查询附近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商户登录翼支付客户端一点击“我的”一点击“代金券>点击可使用的消费券一查看适用商家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暂不支持149/162/165/1671170/171号段注册的翼支付账号及历史风险用户参与;不支持使用翼支付付款码的照片、截图等付款方式参与活动:如遇支付困难或了解更多活动详情,可咨询“翼支付”微信公众号-会用-在线客服或拨打官方客服电话95106后转2号键;
2、若发生退款,需与消费券核销商户协商一致后由商户发起退款,翼支付将按比例扣除优惠金额,消费券不予退回,且该批次消费券无法再次领取。
3、大宗团购、拼单、拆单、烟酒、虚拟点卡类(包括消费卡/券、提货券、购物卡、换购券、充值卡、交通卡、电话卡、各种话费的充值或其它可供使用或消费的充值、储值卡及其它形态的有价礼券等)商品不参加本活动;
4、若用户曾经存在、出现或经翼支付合理怀疑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用户将可能面临无法获取消费券、已获取的消费券使用受到全部/部分限制的情形,具体如下:
1)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式参与活动的如通过与其他用户串通或利用机器等方式进行作弊获得消费券等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
2)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式达成交易的,如利用模拟器等黑客工具下单、虚拟下单交易、提供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交易秩序、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3)同一用户注册、持有、使用或控制多个翼支付账号。其中,同一用户是指翼支付账户注册信息、网络操作日志、交易订单信息等与用户身份和行为相关的信息,其中任意一项或数项存在相同、相似,抑或通过特定标记批量信息进行分析,其数项被存在相同、相似的;
4)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若用户违反上述用户行为规范的,翼支付将依照相关规则进行处罚;
5、本次活动与苹果公司(Apple.inc)无关;
6、根据发放执行效果,适时对发放额度、发放数量、可核销的商户、使用规则、有效期和使用限制等进行优化和调整;
7、消费券发放时间如有变动,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8、活动期间,当期未消费的消费券自动收回;
9、翼支付为保障合法消费者权益,对不法分子恶意套取活动利益的行为保留追诉的权利。
10、应政府要求,翼支付可能会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供本次消费券核销用户的个人信息(含姓名、手机号码、交易金额、核销金额、核销商户),用于政府部门完成本次消费券活动财政资金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