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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通崇川区第一批“紫琅英才”计划申报(条件+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8 10:18:49作者:佚名

2020年南通崇川区第一批“紫琅英才”计划申报(条件+材料)

  组织申报2020年崇川区第一批 “紫琅英才”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分类

  根据人才项目情况分为自主创业类(A类)、企业创新类(B类)、高技能类(C类)。

  二、申报条件

  自主创业类人才(团队)(A类)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2)2018年1月1日后从江苏省外来我区创业,创办企业应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4日期间注册成立。按时完成税务、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3名以上非股东的员工缴纳社保费。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4)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有清晰的商业模式,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5)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一般不少于300万元,且本人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6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优先、从高支持实缴货币出资500万元以上的申报项目。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除外。

  企业创新类人才(团队)(B类)

  (1)申报人原则上应为全职工作,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2018年1月1日以后从江苏省外来我区工作。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4)创新人才从到企业工作次月起,申报企业给予其薪酬博士月均不低于2.5万元,硕士月均不低于5万元(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银行流水为准)。

  (5)申报人为兼职工作的,应来自江苏省外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并满足以上(2)(3)(4)条件,在崇川区工作期间,曾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项或项目成果转化取得明显成效。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人才到申报企业工作三年以上”证明。

  (6)外籍创新人才每年在国内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高技能类人才(C类)

  (1)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境外引进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可放宽至64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境外引进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具有同等技能水平,2018年1月1日以后从江苏省外来我区工作。

  (3)高技能人才从到引进单位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银行流水为准),且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国内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境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且每年不少于六个月。

  (4)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②“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③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职业院校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④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要求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5)引进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②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③省级专项公共实训基地;④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⑤部、省属事业单位。

  其它条件

  (1)在我省获得过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省“双创计划”以及其它市、县(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

  (2)行业领军型企业举荐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申报紫琅英才计划。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团队)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的特殊优惠政策。

  (3)已获区科技研发类项目扶持,符合相关人才类别申报条件的,纳入“紫琅英才”计划,享受除资金扶持外的其他政策待遇。

  三、申报材料

  申报崇川区“紫琅英才”计划,需提交以下材料:

  1.《崇川区紫琅英才申报书》,申报时根据人才项目类别选填申报书。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证明材料。

  3.专利等知识产权及所属权证明,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情况,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引进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4.创新创业计划书。

  5.创业类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证明、企业缴纳税收证明、企业注册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和工商股权证明。创新类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人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书、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人事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资质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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