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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通知

更新时间:2022-09-21 01:31:57作者:佚名

2022年度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云台山景区人才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支持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活动,提高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请人员为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且必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二、资助重点

  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教育、卫生等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高校院所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对抗疫期间表现突出的培养对象申报项目予以优先资助。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资助标准

  对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10-3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5-15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3-8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项目资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分2年拨付。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30%。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1.申报及资格审核。驻连国家部省属单位和市直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由市牵头部门(见附件1)审核推荐;其他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县区(板块)人才办审核推荐。本年度申报对象限额225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2.项目评审。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3.公示下达。

  五、申报要求

  1.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到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按照资助重点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经费预算要合理。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项目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需签署《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纳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县区、各牵头部门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诚信承诺书、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纸质封面,平装)。

  申报的材料主要有:

  (1)《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

  (2)《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见附件4)。

  (3)其他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厅)级重点项目的申请项目要提供项目批件,自选申请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申请人获市(厅)级以上主要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来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等。

  (4)在2022年抗疫期间表现突出的先进事迹,获得的主要荣誉。

  (5)《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其中“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请认真填写,限300字以内,见附件5)。

  2.申报材料(1)(2)(3)(4)要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6)。

  3.申报材料需同时在“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信息系统(网址:http://yzs.lygdj.gov.cn)“人才计划一网申报”-“521人才培养工程”模块进行网上报送(未注册的先进行单位注册、人才注册、521培养对象登记方能进行申报)。驻连国家部省属单位和市直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由市牵头部门审核提交;其他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县区(板块)人才办审核提交。系统申报开启和关闭时间分别为2022年4月25日、2022年6月15日,逾期将不能提交申请。

  4.请各县(区)、市牵头部门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袋装)及《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报至邮箱:skjjfgc@126.com。地址:海州区东盐河路17号市科技局416室。

  5.有关材料可从连云港党建网(http://www.lygdj.gov.cn )“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联系方式:

  1.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孙健,85804232;

  2.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评估处,韦鹏飞,85802043;

  3.“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系统技术支持,李甲,18262791883。

  》》》附件:点此下载

  1.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牵头部门及归口单位

  2.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名额分配表

  3.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

  4.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

  5.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6.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材料袋封面

  中共连云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1日

本文标签: 连云港市  科研项目  项目  第六期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