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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州区进一步强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第5号)

更新时间:2022-09-21 09:11:24作者:佚名

连云港海州区进一步强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第5号)

  海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0月27日发布。

  近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策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筑牢社会面疫情防控网络,现就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及时报告行程,积极配合管控

  近14天内有陕西西安市,内蒙古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宁夏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甘肃兰州市、张掖市、嘉峪关市、陇南市、天水市,青海海东市,河北石家庄市、邢台市、保定市、廊坊市,湖南长沙市、株洲市,湖北天门市,贵州遵义市,四川自贡市,山西大同市,北京昌平区、丰台区、海淀区,山东日照市,黑龙江黑河市等有本土病例地区(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旅居史的来区返区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目前仍在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发生疫情地区出差、旅游的市民,请尽快主动就近就地接受核酸检测,返区后主动报备、接受核酸检测和相应健康管理。

  二、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

  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调整信息。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外省旅游、出差返区人员,应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备。

  三、严管聚集场所,严控会议活动

  各类场馆、文化经营场所、商超、宾馆、酒店、浴池、健身馆、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各交通场站、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出人群聚集场所时必须主动配合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温登记等管控措施,酒店餐饮要严控就餐人数,每个包房不超过10人,提供公筷公勺,提倡简约用餐、分散用餐,提倡打包配送。

  四、全面开展排查,落实防控责任

  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根据全国疫情变化情况,及时对有本土病例地区来区返区人员开展摸排登记,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措施。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疫情重点地区情况。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停留)的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按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做好个人防护,严格就诊管理

  广大市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医院、诊所、所有药店必须严格落实退热、抗病毒、抗生素“一退两抗”药品进行实名登记的防控要求。

  六、积极宣传引导,动员群众接种

  接种新冠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有效的措施,尤其在预防重症上有明显效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无禁忌症、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应积极接种,尽快形成免疫屏障。

  七、加强舆论管控,严肃追责问责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媒体,切勿听信小道消息,自觉抵制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做守法公民。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地区  报备  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