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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9-24 10:28:44作者:佚名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分为“卡脖子”专项项目和重大科技创新攻关 项目两类,对“卡脖子”专项项目采用“揭榜挂帅”的方式组织实施,对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采用自主申报的方进行科学遴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申报单位应是区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人才队伍和创新实力,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二)申报的科研项目具有合理的实施方案、先进可行的技术路线和明确的预期绩效,科研成果的应用前景较好。
(三)项目实施后,项目绩效目标中可量化考核的技术、经济或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明显。
(四)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三、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8+3”重点产业领域: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光电等3大战略新兴产业,和服装、鞋革、电气机械、眼镜、汽摩配、智能锁、印刷包装、食品加工等8大传统支柱产业以及其他影响我区产业发展的领域。重点在前沿技术探索、关键共性技术以及产业化等方面研发、突破一批核心技术,研制一批自主创新产品。
四、补助额度
根据《瓯海区重点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给予30-50万元补助;择优推荐部分项目争取国家、省市立项,最高可享受750万元补助。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瓯海区重点科研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实名申报,选择办事事项中的“县(市、区)级科技计划的评审”,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申报材料(注:申请表中所属地区务必选择温州市瓯海区)。申报系统于2021年9月21日开放填报。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县(市、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辅助附件(如财务报表、完税证明、营 业执照等,若存在产学研合作需提供合作协议)。需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中应回避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 组成员的具体信息。具体申报要求见办事大厅“办事指南”。
(二)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三)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时间要求。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21日至10月22日下午17:30。请各镇街、开发区,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期“卡脖子”专项项目以揭榜的方式组织实施,应当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专题名称、研究内容和主要技术目标进行申报(详见附件),鼓励申报项目的企业和国内外具备技术攻关能力的高校院所、企业、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联合攻关。
(二)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三)项目申报单位均应设置规范的研发投入会计账。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对项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诚信负责。
(五)项目立项签订合同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六)同一企业原则只能申报1项,不能同时申报“卡脖子”专项项目和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