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唐山遵化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市域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9-27 11:59:13作者:未知

唐山遵化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市域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遵化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市域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决定对市域环界道路及城区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自3月22日0时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点位

  (一)长深高速(遵化东、遵化南、党峪、侯家寨)出入口、首都环线高速(东新庄)出入口、首都环线高速清东陵支线(平安城、清东陵)出入口、G112(罗文峪兴隆交界处、党峪丰润交界处)国道、G203(原邦宽线,建明迁西交界处、石门蓟州交界处)国道、遵宝线(遵玉交界处)以及遵玉公路与蓟州交界处(果河桥)等14个市域环界交通主干线的对外连接道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双向),以及市域环界“县、乡、村”级道路的对外连接交界处。

  (二)市区(二环路)以内所有道路,包括:建龙路口、新医院路口、影大路口、西环岛路口、人民公园警务站口、一实小西口、新法院西口、电视台路口、邮政大楼路口、新汽车站路口、水泉路北口、凤凰路警务站、朝阳路北口、东关大桥路口、东二环岛路口、凤凰路南口等。

  三、管制措施

  (一)市域环界道路。市域环界交通管制道路,市域环界的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交通管制检查站和“应急通道”,保障应急、救援、民生保障车辆及特殊需求车辆持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的“通行证”通行;市域交界处的其他县级及以下对外连接道路交界处,一律实行封堵管制,并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力量值守,所有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二)城区(二环路以内)道路。由遵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执行交通管制措施,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急通行

  (一)市域环界道路的应急通行

  1.水电气暖、通讯、环卫、粮油物资等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车辆及人员,凭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的“民生供保车辆通行卡”,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并测温合格后,允许在市域环界交通主干线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应急通道”及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

  2.对于外地来遵的拉运防疫物资、民生保障物资的车辆,未携带“通行证明”的,可以由在我市接收单位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民生供保车辆通行卡”,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并测温合格后,在规定的行驶路线,实行“两点一线”通行,不得中途停留。

  3.因防疫需要和其他公务的视察检查督查人员、防疫专家、媒体记者等公务人员和车辆,凭防控办制发的“通行证”通行。

  (二)市域内道路交通的应急通行

  1.人民群众因急病就医、孕产妇转运、殡葬等紧急特殊事宜,需在我市市域内道路(不含对外连接道路的“交通管制检查站”)通行的车辆和人员,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村、居(社区)委出具的证明后,允许按照规定的路线,在我市市域内通行。

  2.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凭所属党政(事业)机关、单位制发的“遵化市疫情防控通行卡”,在市域内规定道路通行。

  各单位、各部门制发“通行证”,要严格审核把关,严禁私自扩大发放范围;对出入市域(遵化)的“通行证”信息,要详细登记汇总。

  遵化市交通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3月22日

本文标签: 管制  道路  交界处  遵化市  疫情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