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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宁晋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说明

更新时间:2022-09-28 11:16:01作者:未知

邢台宁晋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说明

  宁晋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

  1、因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费跨年不能补缴,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24日之前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税务部门自助缴费渠道:“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缴费指南:

  2、请自愿缓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12月24日前宁晋县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尽快办理核定、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本文标签: 宁晋县  保险费  税务  灵活  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