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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关于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8号)

更新时间:2022-09-29 17:17:06作者:未知

兰考县关于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8号)

兰考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8号)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5月4日上午6:00开始采样工作,18:00完成采样工作。

  二、采样对象

  全县所有城乡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准备好“汴易检”小程序个人核酸检测“采样码”(手机APP或纸质打印版均可),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五)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二米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兰考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

本文标签: 核酸  疫情  指挥部  兰考县  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