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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关于医保系统升级暂停期间医保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01 12:22:27作者:佚名

枣阳市关于医保系统升级暂停期间医保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医保系统升级暂停期间医保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因职工医保系统升级切换,定于2021年1月23日至1月31日,暂停办理全市职工医保各类业务(包含线上业务),请相关单位及个人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710—6319594  0710--6324076

  特此公告。

  枣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9日

  >>如本月在定点药店购药未能进行医保结算的,由参保人员暂先全额自费购药,定点药店帮助参保人员保存好处方、发票等报销单据,待医保系统恢复正常后,由定点药店到市民中心医保窗口集中办理慢性病门诊待遇报销结算。

本文标签: 医保  药店  枣阳市  参保  系统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