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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洛江区四重一轨迹人员核酸检测时间

更新时间:2022-10-05 18:20:27作者:未知

泉州洛江区四重一轨迹人员核酸检测时间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7号)

  为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根据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决定对我区“四重一轨迹”人员开展新一轮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洛江辖区内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病例活动轨迹“四重一轨迹”人员(“四重”人员范围见附件);

  2、第一轮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未检对象。

  二、检测时间

  即日起至9月24日24:00前完成。

  “四重”人员范围

  1、发热门诊患者、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负责医疗机构外环境检测工作人员;

  2、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外环境、农贸市场外环境核酸检测和冷链食品抽检核酸检测人员;

  3、密切接触者(含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重点地区(含中、高风险地区)入洛人员;

  4、境外入洛人员;

  5、进口冷链食品一条线从业人员;

  6、学校、托幼机构教职员工、复学学生;

  7、冷冻冷藏库房相关从业人员,可能接触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

  8、旅游景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剧院、娱乐场所(含游艺厅、歌舞厅等)、网吧、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服务人员;

  9、影院服务人员;

  10、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服务人员;

  11、开放公园服务人员;

  12、非星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场馆、农贸市场、集市、足浴城、理发店、美容店等场所及母婴服务行业服务人员;

  13、健身服务场所等服务人员;

  14、公共交通工具服务人员;

  15、快递业服务人员;

  16、监狱、公安监管病区等监管场所工作人员,以及参与疫情处置公安干警;

  17、养老院、儿童社会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站等场所服务人员;

  18、社区工作人员;

  19、志愿者;

  20、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残疾人援助中心、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等场所服务人员;

  21、窗口岗位服务人员;

  22、建筑工人;

  23、环卫工人;

  24、水、电、煤气搬运工;

  25、保安;

  26、药店工作人员。

本文标签: 人员  场所  核酸  工作人员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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