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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哪些人有交集后返回绵阳必须报备

更新时间:2022-10-08 23:54:52作者:未知

与哪些人有交集后返回绵阳必须报备

  请本市及外地来(返)绵人员如与各地报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报告病例及其行程轨迹:

  一、南京确诊病例18(普通型)

  7月18日16:00自南京自驾来淳,当天18:00抵淳(桠溪街道定埠芜太建材店),抵淳后携高淳区桠溪街道陈某、傅某自驾前往溧阳人民医院,当天22:00由溧阳人民医院自驾经高淳(期间:陈某、傅某在桠溪街道定埠芜太建材店下车)回宁。

  二、安徽芜湖无症状感染者

  7月17日乘坐飞机抵达南京禄口机场后,乘机场大巴返回芜湖。南京疫情通报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7月21日核酸检测阴性,7月25日核酸检测、复核均为阳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三、广东珠海无症状感染者

  于7月19日在南京禄口机场乘坐CZ5846航班,于16时抵达珠海金湾机场,当天入住酒店。因其经南京禄口机场返回,作为重点人群排查,于7月21日晚送至集中隔离酒店,接受医学观察。7月21日、22日、23日、24日四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25日核酸检测为阳性,即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至中大五院接受隔离诊治,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四、四川泸州无症状感染者

  7月24日 9:30搭乘厦门航空MF8857航班从上海返回泸州,12:10抵达泸州;12:20乘车前往泸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新冠病毒快检筛查,13:10到达泸州市人民医院采样;17:00乘坐出租车(川EB92T9 )回到恒利兰庭小区家中;18:00 在恒利兰庭小区门口“好邻家超市”购物;19:20乘网约车(川E7623B)到市人民医院复检。7月25日 陈某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随即转入泸州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五、辽宁大连市症状感染者

  7月17日上午从大连周水子机场(10:49)乘坐MF8058次航班到达南京禄口机场(12:16);从禄口机场(14:26)经177登机口,乘坐吉祥航空H01753到达张家界(15:48)。打车到武陵源皇冠假日酒店,当晚步行于印象鲵宴饭店就餐;就餐后先后到润家润名品店购买水果、良品铺子购物。

  7月18日 上午滴滴打车到达天门山(8:24)游玩,后到寨子里的钵钵菜(18:09结账)就餐;餐后到良品铺子、绿叶水果(18:34)购物。

  7月19日 上午到宝峰湖游玩,期间在宝峰湖寻原堂(13:25-14:19)购物;先后到高云小食驿站酒楼(16:08结账)就餐,回酒店休息后到武陵源亘立便民购物中心、绿航果业、绿叶水果购物。

  7月20日 上午(9:11)到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游玩(标志门),中午在肯德基(景区里)就餐约20分钟(12:38),后到寨子里的钵钵菜(18:38结账)就餐。

  7月21日上午(9:53)到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南门口;游玩后回酒店休息(14:07)。

  7月22日 上午(10:50)到大峡谷,游玩后回酒店(15:22);到印象鲵宴饭店(15:56)就餐,饭后到魅力湘西(17:25)观演,步行回酒店。7月23日 从酒店打车到凤凰古城(13:12)。

  7月24日 深夜由铜仁凤凰机场乘坐航班9H6018抵达西安咸阳机场。

  7月25日 在咸阳机场转乘航班GS7655(无症状感染者1座位号24E、无症状感染者2的座位号24F、无症状感染者3的座位号23E)返回大连。按照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紧急提醒要求,点对点至家中,主动向社区报备,即纳入到大连市严格隔离管控。

  7月26日 上述3人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六、宜宾市新增1例省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021年7月28日,我市新增1例省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已实施集中隔离的泸州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经初步调查,该病例,女,28岁,在泸州市工作。

  7月18日—23日,该病例在上海参加培训班学习。

  7月23日,该病例乘航班(MF8857)从上海返回泸州。

  7月24日16时许,该病例和男友自驾车从泸州出发到达南溪区江景郦城,先后在南山一品黄沙黄豆鸡餐馆聚餐、紫云街韩尚理发店理发,最后返回其男友位于江景郦城的家中。

  7月25日7时30分许,南溪区接泸州市江阳区疾控中心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该病例为泸州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9时许,该病例由专车转运到南溪区集中隔离点隔离;当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26日、27日(白天)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7月27日傍晚,该病例出现发热症状,CT显示肺炎表现。

  7月28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该病例已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七、成都5例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

  病例1(男,34岁)、病例2(女,33岁)、病例3(男,7岁)系一家三口,现住青羊区优品道曦岸小区。

  7月17日一家三口人自成都天府机场乘坐CA8581航班至长沙旅游。

  17—19日分别在长沙市橘子洲头、长沙IFS、海信商场、文和友、岳麓书院等地旅游。7月19日乘火车前往怀化市、凤凰古城。

  20-23日在张家界、天门山森林公园、大峡谷等地游玩。23日下午到达常德市,

  24日在常德市本地友人的陪伴下在市区游玩。(其中一名友人于7月28日在当地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7月25日病例一家由常德桃花源机场乘坐MU9886航班返回成都天府机场。

  7月26日,病例1、2主要往返于家中及工作地点,病例3主要在家和东坡休闲广场附近区域短暂活动。7月27日上午,病例3在家人陪同下前往四川省人民医院就诊,3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4(男,34岁)系确诊病例1、病例2的好友,居住在高新区都城雅颂居小区。

  7月17日-25日与确诊病例1、2、3一同前往湖南旅游。

  7月26日主要在高新区天韵路附近区域活动。

  27日晚纳入隔离管理。7月28日凌晨核酸检测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5(女,53岁),重庆市人。

  7月18日-20日自驾在重庆大田湿地公园、酉阳桃花源旅游。

  7月21日-24日在张家界森林公园、天门山等地游玩。

  7月25日驾车返回重庆,26日自驾前往眉山仁寿。7月27日自驾至成都,当晚到美洲花园三期探望亲属,后驾车前往市一医院接受核酸检测。7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6(男,36岁),天府机场航站区工作人员。

  7月22日例行核酸检测为阴性。

  7月25日晚MU9886次航班自常德抵达天府机场,当天及次日该病例全天在航站楼工作,晚间在宿舍区休息。

  7月27日白天在航站楼工作,19时驾车到天使儿童医院探望病人,后驾车返回宿舍。

  7月28日下午核酸检测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八、湖南宁乡发现1例新冠检测阳性

  7月29日,宁乡市新增报告1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者

  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者罗某活动轨迹

  7月24日18:00-20:20,从宁乡随父亲朋友李某一家(含李某妻子黄某及两个孩子)自驾出发到常德市武陵区大小河街。

  7月24日20:20-20:40,步行至常德市河街饭店晚餐。

  7月24日20:40-22:00,步行至常德市大小河街乘穿紫河三号船游穿紫河,在白马湖文化公园下船。

  7月24日22:00-22:16,乘坐出租车至常德市武陵区乾园大酒店。

  7月24日22:16-22:26,乘坐出租车至常德市武陵区全季酒店。

  7月24日22:26-7月25日9:30,在常德市武陵区全季酒店住宿。

  7月25日9:30-10:00,步行至常德市柳叶湖汽车站路旁粉店早餐。

  7月25日10:00-18:00,自驾至常德市鼎城区柳叶湖卡乐星球游玩。

  7月25日18:00-20:30,自驾至常德市大小河街老常德烧烤铺1楼1号包厢晚餐。

  7月25日20:30-20:50,自驾至常德市柳苑酒店。

  7月25日20:50-7月26日9:00,在常德市柳苑酒店2708房住宿。

  7月26日9:00-9:30,自驾至常德柳苑酒店附近饶氏牛骨头粉店早餐。

  7月26日9:30-13:00,自驾至宁乡市城郊街道馨宁新村家中并中餐。

  7月26日13:00-18:00,和父亲自驾至双江口镇五湖村发电站旁的河边钓鱼。

  7月26日18:00-19:00,自驾回家吃饭。

  7月26日19:00-20:30,步行至城郊街道馨宁新村篮球场打篮球。

  7月26日20:30-20:40,步行至同小区不同栋的外公黄某家。

  7月26日20:40-7月27日8:00,在外公黄某家睡觉。

  7月27日上午,在外公黄某家和表姐黄某一起打游戏,自觉乏力,发热,未外出;午饭后在约14:00步行回家,之后未外出。

  7月28日上午,未外出。

  7月28日14:00-14:05,由父亲罗某自驾车带其前往城郊街道杨坚卫生室就诊。

  7月28日14:05-15:30,由父亲的朋友李某自驾前往宁乡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在医院隔离病房留置。

  九、北京新增2例京外关联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7月28日0时至7月29日12时,新增2例京外疫情关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湖南张家界返京人员。

  确诊病例1:现住昌平区龙泽园街道龙跃苑二区,为昌平区史各庄街道某保险集团员工。

  7月20日与妻子、女儿前往湖南张家界等地旅游,7月25日返京,7月26日出现发热等症状,7月28日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 确诊病例1之妻,为海淀区双清路某技术公司员工。

  7月20日与确诊病例1和女儿前往湖南张家界等地旅游,7月25日返京,7月28日陪同确诊病例1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作为陪同就诊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7月29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十、淮安市新增4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7月22日,淮安市洪泽区某企业组织67名员工到湖南张家界旅游,于早晨5:40从洪泽出发到合肥,10:37乘D2223次列车前往荆州,后包车前往张家界武陵源,晚入住武陵源碧桂园酒店。

  7月23日游张家界森林公园,7月24日游天门山森林公园和魅力湘西剧场,

  7月25日在武陵源区某超市购物,晚宿凤凰花园酒店,7月26日游凤凰古城,晚宿张家界戴斯酒店,7月27日早餐后乘坐旅行社大巴车前往荆州,15:52自荆州乘D3078次列车回合肥南站,抵达后换乘包车于23:40到达洪泽。

  7月28日下午,该企业有3名企业员工、旅行社有1名导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阳性检出者1,男,65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保安,7月27日夜回洪后,骑电瓶车回家后未外出,7月28日上午9:00自驾车到洪泽区中医院排队采样,约1小时结束,随后送同事夫妇到金盛花苑,送同事到白牡丹宾馆,随后驾车回家未外出,7月28日下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当晚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2,男,52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工人,7月27日夜回洪后,骑电瓶车回家后未外出。7月28日上午8:30和一名同事(同湖南旅游人员)骑车去洪泽区中医院采样,约5分钟,采样后回家未外出,7月28日下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当晚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3,女,58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保洁员,7月27日夜回洪后,骑电瓶车回家后未外出,7月28日上午7:20骑车去洪泽区中医院采样,采样后回家未外出,7月28日下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当晚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4,男,51岁,汉族,某旅行社导游,住盱眙县,7月27日夜抵洪后,自行驾车返回盱眙县家中,期间未外出,7月28日17点与其父母自驾车至盱眙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采样,当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7月29日凌晨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十一、湖北省荆州市

  8月1日,湖北荆州市沙市区在对江苏某旅游团重点区域驻留人员排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荆州市专家组结合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史,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病例女友周某为密切接触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根据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病例1 ,洪某,男,19岁,恩施州建始县人,学生,租住地:沙市区洪垸菜场对面文朋客栈。

  7月1-26日未离开荆州市。

  7月27日15:20抵达荆州火车站,15:50乘坐D2217次动车(座位号3车2F),与江苏淮安某旅游团7月27日下午在荆州火车站候车厅有轨迹交集。18:06到达恩施州建始火车站,其父亲和弟弟用私家车接回建始家中。

  7月28日自驾摩托车前往建始县市民中心补办身份证。

  7月29日8:39乘坐D2378次动车(座位号5车12D),10:47到达荆州市,与女友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返回文朋客栈,11:21在文朋客栈附近欣兴超市买水,15:54至沙市区长港路益丰大药房购买生活用品,14:45至沙市区蛇入山花鸟市场购物,15:10返回文朋客栈。17:00左右出现头痛,自服药。22:52在文朋客栈附近欣欣超市买水后回文朋客栈,23:00左右与女友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前往红星路五一米粉店就餐,23:15回文朋客栈,中途在万优汇超市买水。

  7月30日6:00文朋客栈附近早餐店用餐,后回文朋客栈。9:16到沙市区浅水湾小区看房,10:40前往吾悦广场永辉超市买蚊香,11:10返回文朋客栈。13:00左右,自感发热,自测体温39.0℃,自服退烧药,未就诊。17:05与女友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前往荆州区九阳路附近取快递,后打车至荆州中路附近,与女友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回文朋客栈。

  7月31日早上在文朋客栈附近早餐店用餐,后回客栈。18:20前往吾悦广场轻烧韩都烤肉进餐1小时左右,后返回客栈。

  8月1日5:00看到荆州市发布的健康提示后主动向社区报备,与女友在文朋客栈附近早餐店用餐,后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前往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转运至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季家台分院。

  病例2 ,周某,女,18岁,学生,病例1女友,租住地:沙市区洪垸菜场对面文朋客栈。

  7月1-28日未离开荆州市。

  7月29日10:20骑共享电动车前往荆州火车站接病例1。

  7月29日-8月1日,接站后至就诊前,与病例1共同生活,活动轨迹相同。

  8月1日5:00出现咳嗽,否认发热。因病例1发热,且27日在荆州火车站候车厅有停留,看到荆州市发布的健康提示后主动向社区报备。与病例1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前往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5:00自感头晕、发热,被转运至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季家台分院。

  十二、河南省驻马店市

  2021年7月31日,驻马店市遂平县疾控中心对郑州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的过程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根据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陈某立,男,69岁,居住地为遂平县玉带路玉龙天府小区西边临路第一排。

  2021年6月19日-20日陈某立陪妻子李某某在遂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日-24日和女儿陈某某一起陪同妻子转诊到河南省郑大一附院,于6月24日自行拨打120转诊到河南省第六人民医院就诊至今。在六院期间,一直由陈某立1人陪护妻子至7月30日。

  陈某立于7月30日从郑州拼车,晚20:30左右回到遂平县家中(包括网约车司机在内共7人)。女儿陈某某7月31日上午9点左右从西平县家中到遂平县其父陈某立家中帮忙打扫卫生,期间未出门,中午11:40在家中点外卖,外卖员将外卖送至家中。

  7月31日下午16:30,陈某立和女儿陈某某由遂平县人民医院120接至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女儿阴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立即转运到郑州岐伯山医院隔离治疗。

本文标签: 病例  核酸  阳性  常德市  荆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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