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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新型肺炎确诊病例第19例活动轨迹(江门市新型肺炎1例)

更新时间:2022-10-11 09:36:00作者:佚名

江门新型肺炎确诊病例第19例活动轨迹(江门市新型肺炎1例)

  第19例患者基本情况:

  第19例:患者一家四人染病

  江门市第19例患者刘某,55岁。女婿欧某(江门市第12例)、丈夫刘某(江门市第17例)、外孙小欧(江门市第16例)先后于2月7日、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目前一家有4人染病。

  患者1月21日与丈夫、孙女从湖北省武汉市到鹤山女儿家探亲,活动轨迹与欧某、刘某等基本相同。

  1月25日,患者出现咳嗽、无发热,下午13时44分在女婿的陪同下坐滴滴车(车牌为粤J0502X)到鹤山市人民医院就诊,13时55分到达人民医院,两人在医院大堂逗留,14时30分挂号,14时41分前去内科3号室就诊(期间2人有戴口罩),15时44分患者和女婿乘坐滴滴车(车牌为粤J0936D),15时57分回家后未外出。

  2月1日,因胃口不好,下午16时12分患者在女婿的陪同下到鹤山市人民医院胃肠科就诊,17时13分女婿送患者回家后,患者无再外出(期间2人有戴口罩)。

  2月7日,患者被判定为女婿欧某的密切接触者,于当天收入鹤山市人民医院隔离观察并做检测。2月8日被确诊,当天晚上接运到江门市中心医院进一步治疗。

  目前,暂时追踪到接触者4人,判定密切接触者4人,分别为女儿、孙女和2名滴滴司机。2月7日已对患者女儿、孙女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月9日对两名滴滴司机也进行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名密切接触者中除患者女儿1月26日曾出现咳嗽、2月2日出现发热外,其余3人目前暂无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本文标签: 患者  江门市  鹤山市  女婿  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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