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信阳市潢川县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10-12 13:34:45作者:未知

信阳市潢川县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通告

  一、集中登记上牌时间、地点

  1、2022年1月16日至2022年4月30日,在县城区设立“电动自行车牌照办理点”,对县城区(四办三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办理登记业务,免费发放牌照。自2022年5月1日起,将按照潢川县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在县主城区道路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禁限行措施。

  2、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县各乡镇设立“电动自行车牌照办理点”,集中办理登记业务,免费发放牌照。

  3、在县城区集中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期间,农村地区群众也可自行到城区各办理点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

  4、集中登记上牌期结束后,按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收费。

  二、登记上牌范围

  潢川县符合本通告第三项和第四项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

  三、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管理办法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以下简称新国标),电动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购车发票、具有国家CCC认证的合格证等电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可依规申请办理普通电动自行车号牌(绿色正式号牌)。

  四、非国标两轮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上牌管理办法

  1、不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车,属机动车范畴,因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无收录,无法给予办理机动车号牌。在实施前购买的实行过渡期管理,交验车辆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明。申领使用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月16日的其他电动车号牌(黄色临时号牌)。

  2、2022年4月30日后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登记上牌。

  五、其它事项

  1、各机关、企事业团体、学校要严格单位出入管理,对电动车未安装号牌、驾乘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不得进出单位办公区。

  2、各级文明单位都要带头执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和驾乘人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

  3、对电动自行车未登记安装号牌、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的行为,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适时进行媒体曝光,并将信息抄告县委文明办。

  4、请广大群众购买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不要购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5、经销商要依法经营,不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6、集中登记工作结束后,购买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县交警大队指定的办公地点申请登记、申领牌照,非国标电动车不再办理登记上牌。

  7、鼓励电动车车主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保险、盗抢险。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是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举措,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要积极参与,潢川县公安交管部门将适时组织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为打造智慧交通,创建平安潢川而努力。

本文标签: 电动自行车  国标  电动车  号牌  潢川县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