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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发放600元消费券

更新时间:2022-10-13 13:26:18作者:未知

太原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发放600元消费券

  根据《太原市2022年下半年消费促进活动工作方案》,太原市在开展“晋情消费·悦享生活”为主题的消费促进活动中,为2022年9月在册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发放消费券。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可持消费券到中标商家消费。对于老弱病残等不便到商家消费的,由乡镇(街道)进行统计,报县(市、区)民政部门汇总后,委托消费券中标商家按标准准备物资并直接配送到其家中。

  消费券不兑现,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逾期作废。

  根据各县(市、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人数,市民政局将把消费券分配至各县(市、区)民政局,由各县(市、区)民政局组织发放。

  提醒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中标商家使用消费券。

  在消费券使用期间,民政部门将对中标商家供应的货物进行监督,接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投诉、举报,确保供应物资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消费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在有效期内要督促其使用完毕。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件。

本文标签: 城乡  低保  对象  商家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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