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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10-14 12:29:05作者:佚名
济宁市图书馆读者证积分管理办法
为培养广大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鼓励读者积极参加图书馆举办的各项活动,促进全民阅读的开展,济宁市图书馆制定读者证积分管理办法。
一、原始积分:
原始读者积分100分。
二、积分增加:
1.每借1册(件)文献资源可增加读者积分1分。每天每证增加借阅积分最高限度为6分;
2.参加图书馆组织的读者活动及其它相关公益活动视情况加分。
三、积分减少:
1.逾期归还文献资源按1册(件)1天扣除积分1分。
2.一般污损文献,按照相关制度缴纳相应的赔偿金,并按每册(件)扣积分20分;严重损坏或者文献遗失,按照相关制度缴纳相应的赔偿金,并按每册(件)扣积分50分。
3.报名参与读者活动,但实际没有参加,扣积分10分。在特殊情况下,按照读者活动具体规定酌情增减。
四、读者证冻结与解冻:
1.积分小于零时,冻结读者证文献借阅功能。
2.读者证解冻办法:
在归还全部超期图书的情况下:
(1)2周后自动解冻读者证;
(2)参加本馆服务知识学习活动,合格完成问卷,进行即时解冻读者证;
(3)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达到2小时以上,解冻读者证。
五、读者证积分查询:
读者证的积分情况可通过登陆济宁市图书馆网站或“济宁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大厅等方式自行查询。
六、本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七、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市图书馆。
济宁市图书馆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