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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丹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更新时间:2022-10-17 03:50:49作者:佚名

丹阳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丹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

  您好!2019年1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在市区划定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过去的两年,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理解,让我市禁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禁放工作是一项持续政策,新的一年,我市将继续执行指定区域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特别提醒: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禁放规定被处罚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

  全市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

  全市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12350

  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丹阳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

本文标签: 烟花爆竹  禁放  市民  我市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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