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角大楼“泄密门”牵扯塞尔维亚 五角大楼事件视频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10-18 05:35:02作者:佚名
关于全力促复工复产稳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七)关于“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业企业绍兴市外员工自行到虞返岗的,按最高不超过3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助”的政策条款。
1.扶持对象:上述四类企业绍兴市外老员工(2021年在我区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享受政府统一专车专列、企业包车补贴、留虞红包的人员除外。
2.扶持标准:2022年2月15日(含)之前返岗的300元/人,2月16日至28日返岗的200元/人。
3.办理程序:由企业汇总自行到虞返岗员工信息,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签字、盖章承诺,区人社局比对各方数据,审核汇总后在上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签批、拨款、发放(发放到员工个人市民卡账户)。
4.申请材料:自行到虞返岗员工交通补助汇总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或者PDF格式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申请表(非扫描或者PDF格式),发送到邮箱:sxsyjyzx@163.com。
5.审批程序:企业承诺申报,区人社局审核审批。
6.申报期限:2022年3月1日至31日(节假日除外)。
7.业务办理:区人社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电话:82120315、82133202
关于留工稳岗人力资源保障服务八条措施实施细则
一、关于探亲交通补助政策实施细则
关于“鼓励企业以实际行动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后疫情时期鼓励企业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留虞员工轮休探亲,或在暑假期间邀请留虞员工子女、家属来虞团聚。对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规上建筑业企业因此实际支付交通补助的50%予以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省内市外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其他地区500元/人(以社保缴纳为准,与市外员工自行到虞返岗交通补助不重复享受)”的政策条款。
1.扶持对象: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规上建筑业企业(上述企业类型划分参照留虞红包企业类型划分规则)。
2.扶持标准:按企业实际支付交通补助的50%予以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省内市外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其他地区500元/人(以社保缴纳为准,与市外员工自行到虞返岗交通补助不重复享受,市外员工是指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为绍兴市行政区域外的员工)
3.办理程序:由企业汇总相关信息,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签字、盖章承诺,区人社局比对各方数据,审核汇总后在上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签批、拨款、发放。
4.申请材料:《企业员工探亲交通补助汇总申请表》(附件2)、《企业探亲交通补助员工信息明细表》(附件3)、企业支付相关凭证(会计凭证及明细或车船票、过路费等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纸质申报(盖章、签字),请确保员工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申报时请一并提供附件2、3电子文档资料。
5.审批程序:企业承诺申报、人社局审核审批。
6.申报期限: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7.业务办理:区人社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区人社局11楼1117室),联系电话:82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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