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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关于居民未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通告

更新时间:2022-10-18 23:07:44作者:佚名

蠡县关于居民未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通告

  蠡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居民未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巩固全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及时排查疫情潜在风险,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5月30日起,进入蠡县县域内所有公共场所均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赋码弹窗

  对未按要求参加每周常态化核酸筛查的人员,进行赋码弹窗处理。

  二、及时补采

  未按要求参加每周常态化筛查人员,本周内及时就近完成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采样点联系方式附后)

  三、严格查验

  自5月30日起,凡是进入我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图书馆、电影院、网吧、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其他注意事项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并督促本行业、本单位人员积极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实现应检尽检。全县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支持和保障居民参加核酸筛查。相关公共场所、单位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或者个人未按规定进行常态化核酸筛查,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是及早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更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居民理解信任并全力支持,积极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蠡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本文标签: 核酸  疫情  蠡县  常态  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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