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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涞源县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19 07:31:49作者:佚名

1月8日涞源县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通知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大居民朋友:

  1月8日,天津市报告2名人员新冠病毒核酸结果呈阳性;同日,河南省安阳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1月7日,广东省深圳市报告2例本土确诊病例,上海市浦东新区报告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截至2022年1月8日16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15个,中风险地区77个。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请大家务必配合做好以下防控要求:

  一、境外来涞返涞人员要提前向村(居)委会报备,实行14+7+7天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采取居家措施期间,遵守村(居)管控规定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人员和有阳性病例发生的县(市、区)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来涞返涞,已经来涞返涞的,要实行“14+7”天隔离管控,其他人员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来涞返涞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涞后立即向村(居)委会报备行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

  四、去外省旅游、出差以及在外省务工人员、学生等返涞,到涞后立即到村(居)委会报备,并在24小时内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上报

  五、有在国外、省外工作学习的亲属,劝导尽量在当地过春节,减少人员流动。

  六、做到不聚集、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打疫苗。

  七、违反相关规定,不主动报备,造成新冠疫情传播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

本文标签: 疫情  报备  涞源县  核酸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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