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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临沂企业公积金缴费政策 临沂公积金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2-10-20 16:54:21作者:未知

2002临沂企业公积金缴费政策 临沂公积金政策解读

  段性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缓缴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1.申请缓缴的企业,应当提供《临沂市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补缴方案;

  3.经公示的职工(代表)大会关于缓缴的决议原件;

  4.到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办理缓缴手续(网上业务大厅:点击进入);

  5.市公积金中心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三)有关业务说明

  1.本次阶段性政策企业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2.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先按补缴方案对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再恢复正常缴存。

  3.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4.补缴可以一次性补缴,也可以分批补缴,最迟补缴日期不得超过2023年3月31日。

  5.补缴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必要性空白样表来源渠道备注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临沂市  企业  缴存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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