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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交警开展递进式劝导活动 郯城县交警大队徐大庆

更新时间:2022-10-20 19:11:27作者:佚名

郯城交警开展递进式劝导活动 郯城县交警大队徐大庆

  郯城交警开展递进式劝导活动

  9月13日起郯城交警将对城区范围内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开展递进式劝导活动。

  一、安全头盔佩戴劝导点

  郯城交警大队将在郯东路与建设路交汇处(盐业公司交警岗亭)、人民路与文明路交汇处(移动公司交警岗亭)、人民路与郯西路交汇处(老医院交警岗亭)、郯东路与团结路交汇处(家和广场交警岗亭)四处设置安全头盔佩戴劝导点。

  届时会有爱心厂家开展爱心头盔(均已通过质检)交押金试用活动,试用期为一年,厂家收取押金20元,试用期内广大试用群众可以自由退换,群众将头盔退还后,厂家会全额退回20元押金。

  二、递进式教育劝导

  劝导民警通过教育劝导平台,根据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次数,进行教育处罚,实现“递进式”教育劝导。

  不戴安全头盔第一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阅读《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第二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识别上图二维码,转发文字及图片,并集至少10个赞;

  第三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现场观看5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参加10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同时,利用劝导小程序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过往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文明劝导,督促正确佩戴头盔。对不规范佩戴的,予以纠正,直至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方放行。

本文标签: 头盔  郯城  电动自行车  交警  岗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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