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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疫情期间停工工资怎么发

更新时间:2022-03-24 22:00:53作者:佚名

南京疫情期间停工工资怎么发

  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的,应当参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支付工资。

  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拓展阅读: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有什么区别?

  核酸检测 >>将病毒的核酸提取出来以后进行扩增,捕捉扩增的信号。

  抗原检测 >>直接测定病毒的外部蛋白,和病毒相匹配的特定抗体与抗原结合后,会形成复合物,通过将复合物进行显色,达到诊断的目的。

本文标签: 劳动者  抗原  核酸  复合物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