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南京栖霞区关于11月1日至2日开展规模性核酸检测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11-01 12:55:51作者:未知

南京栖霞区关于11月1日至2日开展规模性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以及防护安全,栖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于11月1日-2日在龙潭街道、仙林街道、栖霞街道、八卦洲街道、西岗街道、马群街道开展规模性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检对象

  龙潭街道、仙林街道、栖霞街道、八卦洲街道、西岗街道、马群街道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11月1日-2日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居民主动配合,按照相关街道统一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行动不便人群由所在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2、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满48小时后请及时补检;处于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仍按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3、半年内曾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和入境不满半年人员,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安排单人单采。

  当前南京周边疫情形势依旧严峻,为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证市民健康安全,请您根据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主动参加每一轮规模性核酸检测。特别是请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以及省外来(返)宁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请来(返)宁人员及时主动做好“落地检”,省外来(返)宁人员配合进行3天健康监测,落实3天3检。健康监测期间,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栖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咨询电话:85570386

本文标签: 街道  疫情  栖霞  人员  指挥部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