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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7日0时起青岛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11-07 08:25:38作者:未知

2022年11月7日0时起青岛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7日0时起,将市北区宁夏路街道宁夏路69号院3号楼、云溪路15号9号楼,登州路街道登州路59号,大港街道华阳路131号,合肥路街道辽阳西路258号恒苑小区5号楼,即墨路街道小港一路46号划为高风险区;将市北区宁夏路街道云溪路15号除9号楼外其他区域,大港街道曹县路118号,合肥路街道辽阳西路258号恒苑小区1号楼、9号楼划为中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本文标签: 街道  大港  宁夏  辽阳  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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