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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大足区关于划定和调整大足区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11-11 12:45:13作者:未知

11月10日大足区关于划定和调整大足区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和调整大足区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市民朋友们: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区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22年11月10日24时起,划定和调整大足区疫情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 中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龙水镇永益路209-1号(永益公租房)

  (二)管理措施

  1. 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6. 在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中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病例降为低风险区,调整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7. 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低风险区

  (一)具体范围

  大邮路经康庄路至龙湖路以北;大邮路以东;龙棠路以西;龙棠路经西一路至大邮路以南。

  (二)管理措施

  1. 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 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中风险区调降为低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龙水镇幸光路500号。

  (二)管理措施

  1. 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 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大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本文标签: 防控  疫情  大足  指挥部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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