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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汕头龙湖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汕头市龙湖区核酸检测

更新时间:2022-11-25 06:08:40作者:佚名

11月23日汕头龙湖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汕头市龙湖区核酸检测

   2022年11月22日汕头市龙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关于在龙湖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11月21日,我区在龙祥街道部分区域及鸥汀街道全域、外砂、龙华、新溪、新海片区开展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区将于11月23日14:00-20:00开展区域(含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您根据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自23日00:00起龙湖区所有人员(中小学生及儿童除外)进入住宅小区、商超、农贸市场、文体娱乐等各类公共场所,需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证明。

  二、请持黄码以及收到短信提醒的市民朋友,通过黄码核酸采样通道进行核酸检测。

  三、前往采样点时请携带手机,佩戴口罩,准备好“粤核酸”小程序采样码,以便采样现场的快速高效查验。老人、小孩没有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

  四、请先自查体温、健康码、行程卡,如有异常请原地自我隔离并及时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

  五、在采样现场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六、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需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七、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暂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无故不按规定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此次核酸检测工作。

本文标签: 核酸  疫情  湖区  工作人员  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