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考进面名单(21年辽宁省考进面名单)
2023-08-16
更新时间:2023-08-16 17:06:32作者:未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的精神要求,为农村储备后备干部,进一步推进我镇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农村青年党员、青年干部、青年人才(以下简称“三青”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兰陵籍或者长期在兰陵县生活、工作的人员;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3日至2005年8月13日期间出生);
(四)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五)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熟悉、适应农村工作,有志于献身农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触犯法律法规,受过司法机关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或应当受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串联聚众上访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拔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拔“三青”人员15名(普通岗位12名、党员岗位3名)
三、选拔流程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于2023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到磨山镇组织办公室(磨山镇党委二楼)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2份,需张贴近期免冠两寸彩照;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所提供的学历证书需通过教育部学信网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拔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镇党委负责协调组织、纪监委、公安、卫生健康、信访等相关部门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重点测试应聘人员行政职业能力和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磨山镇中学(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人选确定后,由镇党委派出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镇党委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1:1的比例纳入磨山镇“三青”储备库,进行集中培养。考察对象在考察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取。
四、考核管理及政治待遇
纳入“三青人才”储备库的人员需服从镇党委管理,实行量化积分管理制度,需要日常加班与夜间值班。考核优秀的党员,推荐到本村或异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书记助理;考核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优先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考核优秀的青年人才,纳入“三青支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镇党委对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并在全镇进行宣传表扬。参与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人员,享受一定生活补贴。符合上级招考各类公务员、事业编条件的“三青人才”储备库人员,镇党委将择优推荐报考。
五、其他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凡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选拔考察过程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拔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13407666055,0539-539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