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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1号)

更新时间:2022-11-27 10:07:25作者:未知

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1号)

  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1号)

  南头镇现已发现多管新冠核酸检测异常,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充分排查社会面传播风险,有效阻断传播链,经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延长南头镇交通临时管制至11月27日,强化区域管控。管制期间,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如因重大疾病紧急就医、特定公务、关键产业链保产、基本生活物资保供等确需出入的,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持通行证出入。

  二、南头镇继续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外出,实行居家办公。除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生鲜粮油、保供药品提倡线上销售,定点配送。各类诊所、药店暂停“一退两抗”销售。

  三、南头镇学校、幼儿园暂停线下教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暂停线下服务。

  四、南头镇民生类和重点项目、企业在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其他项目、企业暂停经营活动。

  五、南头镇继续开展核酸检测。11月25日-27日每天7:00-13:00,对工作、居住在南头镇的所有人员(含本地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进行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在指定时间,每天到就近采样点进行检测,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六、查验核酸检测记录。进入南头镇所有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和住宅小区,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

  以上措施自11月24日起执行(暂定三天),并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

  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本文标签: 核酸  指挥部  防控  疫情  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