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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南京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措施的告示

更新时间:2022-11-28 17:00:25作者:佚名

关于调整南京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措施的告示

  根据《关于实施集中排查社会面疫情风险相关措施的通告(第26号)》(2022年11月25日发布),现进入服务大厅需严格落实以下防疫措施:

  一、进入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须持前一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按要求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扫场所码,经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大厅。

  二、进入服务大厅后,请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有序排队取号办理业务,业务办理完成后不逗留、不聚集。提倡网上办、预约办、错峰办。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将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并及时公布。

本文标签: 大厅  疫情  措施  防控  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