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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18时起关于调整青岛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12-01 17:24:08作者:佚名

2022年11月30日18时起关于调整青岛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30日18时起,将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德县路8号(1、2号楼)、浙江路13号丙,八大湖路街道青田路19号中城嘉汇小区2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图源: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文标签: 指挥部  风险  通告  领导小组  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