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虽调出三有动物,梅州全域均为禁猎区
2023-08-25
更新时间:2023-08-25 17:08:09作者:佚名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于今年6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为期5年,明确梅州全域均为禁猎区。根据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另外,私放野猪夹等捕猎工具,如果伤到他人,轻微伤需要进行民事侵权赔偿,轻伤以上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警方在此提醒,行走在山间野路,可用登山杖等工具先探路。若不慎踩中野猪夹,切记不要随意挣扎,以防加重伤情,可选择用木棒等物品嵌入野猪夹的两个环扣之间以减轻伤痛,同时尽快报警求助,并尽量保持体力,在有人经过时大声呼救。日常生产生活中如需对付野猪,应把情况告知相关部门,由专业人员采取安全科学的解决措施。如果发现非法捕猎等相关线索,可立即报警,警方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