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融e借必须要u盾吗(工行融e借一定要u盾吗)
2023-11-28
更新时间:2023-11-28 22:02:15作者:佚名
失踪的女子被杀
2015年1月10日,江西崇义县的民警接到一起报案。有一个男子说,他的姐姐李晓彬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姐姐李晓彬38岁,离异。
她常年在广州打工,本来1月3日她是想回老家买一套房子的。
首付18万,她自己有13万,向弟弟借了5万。
凑齐18万后,她就不见了,也联系不上了。
她去哪里了呢?
没有人知道。
他有听姐姐说最近交了一个男朋友,这个男朋友在惠州有一套房子。
她会不会去找男朋友去了?
她的男朋友叫袁某。
失踪女子向弟弟借了5万
民警查了袁某这个人的身份信息,得知他四十岁,离异。
袁某是民警比较熟的一个人,他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并且被判过刑。关键是现在民警正在通缉他,因为他骗了一个女孩十几万元钱。
人家把他给告了。
正愁找不到他呢,现在得知他是在惠州。
民警通过查询,发现李晓彬失踪前,确实是和袁某在一起。
现在李晓彬联系不上了,会不会和袁某有关呢?
民警打算暗中调查一下袁某。
通过查询得知,1月4号晚上袁某带着李晓彬入住到了惠州的一家宾馆。
民警来到这家宾馆里。
李晓彬失踪前跟袁某在一起
宾馆里的服务人员告诉民警,1月4号晚上确实有一个叫袁某的人,带着一个女的进宾馆了。他们还是开的一个房间。
第二天晚上袁某就退房了,女的没有登记入住信息。
他们只见那个女人入住过房间,没有见她出去。
不过,房间被他们打扫过了,他们并没有发现有任何异常。
那个女人怎么消失了呢?
由于他们大厅里的监控在施工,并没有录像供民警查看。
民警只能调取外围的监控了。
袁某带着一个女的进宾馆了
两个大箱子
民警调取外围监控时,确定1月4日和袁某入住宾馆的就是李晓彬。
她自从进入到宾馆,就没有出来过。
1月5号晚上八点多,袁某一个人出来了,他的手里拉着两个行李箱。
行李箱里装的是什么?
会不会李晓彬已经遇害了,被他装入行李箱中带走了。
得知这个情况后,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到宾馆房间检查有没有什么疑点?
血迹?
另一路继续跟随袁某,看看他去哪里呢?
他竟然打了一辆车,那辆车应该是早就和他约好的,在路边停着等他呢?
他们去了哪里呢?
袁某一个人出来手里拉着行李箱
民警发现袁某出现在惠州的一家银行提款机前,他拿的是李晓彬的银行卡。
本来他是想要取钱的,可是,输入两次密码都是错的。
他没把钱取走,就离开了。
李晓彬的银行卡,怎么在他手里?
若是说李晓彬交给他的,应该会告诉他密码呀。
通过这一点,可以断定李晓彬应该凶多吉少了。
宾馆查询房间的民警也有了新的进展,他们在宾馆里提取了少许的血迹,经过查询对比就是李晓彬本人的。
李晓彬应该是在房间里被杀了,尸体很有可能被袁某装箱拉走、抛尸了。
民警需要找到拉走袁某的司机,看看他们去了哪里?
袁某出现在惠州的一家银行提款机前
司机是袁某认识的朋友,他说那一天他见袁某拎着两个行李箱离开宾馆。能够看得出行李箱很重,他想要下车帮忙。
可是,被袁某拒绝了。
他感觉很不可思议,难道行李箱里有什么秘密吗?
后来他把袁某放在了一家宾馆的门口。
哪家宾馆是在装修,没有监控。
民警在这里没找到有效的信息,不过,他们查到了袁某在惠州租了一辆车。
他开着这辆车从惠州到了江西崇义县的崇山峻岭中。
他到山里干什么?
除了抛尸,想不出他是干什么。
所以,民警决定逮捕他。
警方决定逮捕他
为财杀人
袁某被捕后什么都不说,他不承认认识李晓彬,不承认去过惠州,不承认租过出租车。
他什么都不说,想要以此逃避法律对他的追责。
他以为这样民警拿他就没有办法了。
事实上只要民警把证据找齐,形成完整的闭合证据链,法律一样可以制裁下。
剩下的就是找尸体了。
由于他租的车,是有行车定位轨迹的,民警根据他在大山里的停留过的地方进行搜寻,最终他们找出来了六包尸体。
这些尸块通过拼接,正好是一个完整的尸骸。
也就是被杀害的李晓彬。
袁某被捕后什么都不说
尸体都找到了,他杀人的整个经过和抛尸的全部过程,也被民警掌握了。可以说这个案件的证据链是可以闭合的,他不承认也得承认。
原来他杀死李晓彬,就是想要拿走那18万元钱。
他们认识也就是2个多月的时间,当他得知李晓彬想要买房,而且拿着18万首付时,他就对李晓彬动了杀心。
他谎称惠州有房子,他们可以在惠州成家。
他以到惠州看房子为由,将李晓彬骗到惠州杀害。又租车带着尸体来到家乡的大山里,在大山里进行了抛尸。
他以为这样做,可以杀人于无形之中。
他之所以杀死李晓彬,取走她的18万,就是想要还钱给另外一个女孩。
因为那个女孩把他给告了,他不想坐牢。
嫌犯杀死李晓彬是想要拿走那18万元钱
他本人油嘴滑舌,长得还算可以,比较受女孩的喜欢。他先是骗了一个姓黄的女孩和他结婚,两个人生了孩子。
后来他们离婚了。
期间他还交好几个女朋友,认识李晓彬之前,他交了一个姓王的女友。
这个姓王的女友,被他骗走了十多万元钱。
他就消失了。
人家把他告了,他知道若是被逮捕,他会被判刑的。他就到了广州打工,正好遇到了李晓彬。后来他得知李晓彬有钱,还想买房子。
当他看到李晓彬卡里真的有18万时,当晚,他就在宾馆里将李晓彬杀害了。
原来案发当晚,李晓彬带着他到过银行存款。
他们住宾馆的时候,他就这件事问了李晓彬。李晓彬说了实话,打算用这18万买房,付个首付。
没想到袁某竟然因为这18万,将她杀死了。
嫌犯就在宾馆里将李晓彬杀害了
都说财不外露,确实如此呀。
李晓彬恐怕也没想到,因为告诉男友自己有18万,就是这18万让她丧命了。
袁某杀人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他早就该被枪毙了。
这个案件再次奉告广大女士们,在交往男友前,一定要了解一下对方的相关信息。比如说有什么犯罪前科没有?
一般来说有犯罪前科的人,基本都是难以改正的。
为了自己的安全,还是远离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