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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申报条件

更新时间:2023-09-18 15:27:41作者:佚名

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就业条件: 申请人必须在该市的“两新”组织就业,并且与就业单位签订了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如果是初次自主创业的人才,在法律要求下必须完成登记注册,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社会保险条件: 申请人需要在该市内的“两新”组织或创办的企业正常缴纳了12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购房时间不得早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或企业注册时间。

  住房条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临沂市范围内不能有住房登记信息,且在购房之前不能有临沂市的住房交易记录。

  购房类型: 所购住房必须是临沂市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二手住宅。购房产权应归申请人所有,如果已婚,共有产权人应为申请人的配偶。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可以分别享受购房补贴,但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才需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属地原则(纳税所在地)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在申请时,必须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受理审核: 首先,人社部门会集中受理来自人才所在单位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然后,人社部门会将初审通过的人才信息传递给同级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查。一旦以上各部门完成审核,将向人社部门提供审核情况的书面反馈。

  公示: 县区人社部门会将经过审核并符合条件的人才的基本信息、购房情况以及拟发放购房补贴金额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通常为5个工作日。

  补贴发放: 各县区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将购房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保障范围和补贴标准

  该项政策的保障范围是新到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补贴标准是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本科生5万元。

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申报条件和程序

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目标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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