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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更新时间:2023-02-05 16:33:46作者:佚名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2月2日,艾芬向武汉中级人民法院缴纳360元上诉费,正式更换律师并上诉。
从2020年10月份开始,武汉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与爱尔眼科陷入了漫长的舆论拉锯战。
艾芬连续发帖称,武汉爱尔眼科医生王勇操作错误的手术导致其视力损伤;爱尔眼科则发公告直指她不接受公平对话、拒走司法途径。
艾芬还发帖点名多个网络大V,称他们作为爱尔眼科的中间人来开价谈和解,之后与这些大V掀起网络骂战。
2023年1月19日,艾芬收到的一审判决书中,法院判定艾芬微博及评论中“撒谎不眨眼的医疗诈骗犯”“爱尔的一条狗”之类的措辞侵犯了王勇的人格权。
“我当时太痛苦才说了那些话。以后发微博会注意措辞。”艾芬称,她想把所有的法律程序走完,最终该道歉赔偿就道歉赔偿,“但这事儿还没完”。
艾芬晒出的手术前后照片(来源艾芬微博)
事件现状:
艾芬败诉后更换律师上诉
承认说了过激的话
2020年5月,艾芬因视力下降,经熟人介绍到武汉爱尔眼科诊疗,被诊断为双眼并发性白内障。该院副院长王勇亲自接诊,设计并实施右眼人工晶体植入手术。
5个月后,艾芬公开发文,称王勇在未做全面细致检查情况下误诊,并错误实施手术,导致其术后视力更差、视网膜脱落。
艾芬晒出与王勇及武汉爱尔眼科医院人士的沟通记录,指责对方“篡改记录、调包术前照片资料”。
王勇则通过媒体回应称,诊疗过程无过错,视网膜脱落与手术无直接关联。
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发布声明称,艾芬右眼为高度近视并发性白内障,有手术适应症,术前检查、手术和术后复查等各环节均符合医疗规范;不存在对患者病历和检查资料进行篡改和调换的情况。
艾芬对上述回应并不认可,持续发布微博“维权”。王勇随后宣布正式起诉艾芬侵犯其名誉权。
2023年1月19日,艾芬收到了一审判决书。
一审判决书(艾芬微博)
一审判决书书中,法院认为:艾芬在二百多万粉丝的微博账号中,发布了针对王勇的系列言论,其中诸如“撒谎、作弊、违规、犯法的惯犯”“蓄意要骗我做手术”“本质已经坏透了,无可救药”等措辞以及王勇照片,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评价的范围;评论区中,其他微博用户针对王勇发布的诸如“钻进钱眼里的钻家”“爱尔的一条狗”等措辞,反映出王勇的社会评价、个人名誉受到了贬损,故艾芬的行为构成对王勇人格权的侵害。
法院判决,艾芬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删除微博账号“急诊向日葵艾芬”发布的案涉有关原告王勇的内容;五日内,在其微博账号连续60天置顶刊登赔礼道歉声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王勇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公证费6000元。
艾芬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这场手术对她的眼睛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在极度痛苦的情绪下确实说了过分的话,“微博还是会发,以后会注意措辞。”
双方回应:
艾芬回应为何不进行司法鉴定
王勇称一切交公司处理
这是持续了两年多的舆论拉锯战中的第一份法律裁定书。
王勇曾发文回应事件,认为艾芬的视网膜脱离与手术没有直接关联,最好的方式是走司法途径、申请第三方医疗鉴定,“但艾芬都不去”。
随后,艾芬回应称并非不愿意走司法等途径,而是需要先收集证据。
爱尔眼科集团则称,支持当事医生王勇依法维权,呼吁艾芬接受专业医疗鉴定,以及是否“病历造假”的司法鉴定。
艾芬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关于手术的问题,她暂时还没有考虑鉴定和起诉,“三年追诉期还没过,我要先收集证据。即便最终经过鉴定,确认是手术存在过错,也就是赔偿几万块钱的事,我的眼睛也恢复不过来,没什么用。”
艾芬认为,“揭露爱尔眼科的违规违法行为,引起整个行业重视和规范,比单纯追究这起手术的责任和获得赔偿意义更重要。”
在一审判决书中,艾芬认为王勇在没查明病因情况下给她施行手术,术后检查不完善,不遵守医疗规范,极力推卸责任。“王勇没有出庭,并以个人隐私为由申请了不公开审理。我希望二审公开审理,让大家看看谁有道理。”
在王勇的上诉书中,他认为艾芬频繁发布极具侮辱性的言论及不实信息,蓄意诋毁,滥用公众影响力,给自己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
封面新闻记者致电王勇医生,他表示自己不便多说什么,一切交给了公司去回应。
爱尔眼科对事件发布的公告(爱尔眼科公众号)
2021年1月4日,爱尔眼科曾发布诊疗过程核查报告,对艾芬提出的手术适应症、术前术后检查、手术资料真实性进行回应,认为诊疗过程无过错,但承认存在未明确交代术后复查时间、术后检查未完整记录、未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等问题。
事件之外:
艾芬指责有大V充当“掮客”
大V表示“出于好心劝解”
目前,艾芬依旧保持每天发数条微博的节奏,其中会有一条关于爱尔眼科的内容。艾芬介绍,维权以来接到过很多热心人士提供线索,她只放出了少部分筛选可信的内容,“太多了,没时间全部筛选全部放出来。”
艾芬介绍,维权之外她还要兼顾急诊科的工作和照顾孩子,丈夫、同事和领导都曾劝她不要再坚持,都被她拒绝了。除了爱尔眼科,她还与其他质疑者在网络进行交锋。
开庭前,有网络大V发布消息,称艾芬用于证明自己并没有白内障的照片,被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图像是经过剪切并复制处理后形成的双眼图像”,陆续发文质疑艾芬的维权合理性。
艾芬告诉封面新闻记者,那张被指控造假的照片并不是她提供的,“如果鉴定的话,应该向我索要我认可的照片。”
有大V直指艾芬发布的微博中,“在某些国家如果发生一起我这样的案例,要赔偿几千万美金”的言辞,是希望向爱尔眼科索要更高的赔偿。
艾芬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这是对她的污名化,并点名另外两名网络大V充当掮客,向她开价300万、赠送两套江景房并解决其妹妹工作,希望双方和解。“我重申过很多次,我要这些钱没有用,我只想让更多人避免再受伤害。”
针对上述指控,爱尔眼科此前公开否认了指控,有大V则发文称“只是出于好心劝解”,之后与艾芬陷入互相指责的骂战。
2月2日,艾芬发布长文分析某自媒体撰写的“艾芬事件”,认为其标题不正确、概念错误。
艾芬缴纳上诉费凭证(艾芬微博)
接到一审判决后,艾芬重新找了律师代理二审。谈及这些手术纠纷之外的麻烦,她笑着表示,这些事确实让她非常疲累,但她不会停下来。
“如果名誉权这个案子二审还会败诉,我会向最高院申诉。最后若还是败诉,我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但我与爱尔眼科的事没完。”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