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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

更新时间:2022-04-03 06:09:24作者:佚名

四川天府新区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

  四川天府新区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http://221.237.107.116:20202/

  公办初中入学

  新区公办初中入学分3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C学区专项招生初中入学,A学区第一轮初中入学。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6日至17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于6月18日至19日,按要求到指定登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6月20日,组织C学区专项招生学校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23日,组织A学区第一轮初中入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2.第二批次:市直属学校入学。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7日至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享有已取得的公、民办初中录取学位,也不再参加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且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在新区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录取学位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3.第三批次:各学区初中入学(含A学区第二轮初中入学)。

  新区第一批次学校招生后的剩余计划和其他学校招生计划面向新区全域开放,各学区学校优先录取本学区户籍学生,剩余计划采取按志愿顺序电脑随机录取的方式录取其他学区户籍学生。未被前两批次初中入学录取公办初中学位的新区户籍以及按政策享受新区户籍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第三批次初中入学,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2日至4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7月5日至6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第三批次初中入学,未按要求填报志愿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新区户籍以及按政策享受新区户籍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每一个批次公办初中入学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的补填志愿。小升初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采集信息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新区升学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民办初中入学

  4月30日前,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新区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实施,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后,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1.民办初中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5月27日,发布民办初中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公告。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30日至31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于6月1日至2日,按要求到指定登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6月6日,公布入学资料审核结果。6月9日至10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初中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2.民办初中面向全市招生入学。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初中入学志愿,且未参加民办初中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报名录取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成都市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7日至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6月30日,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0日至11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享有已取得的公、民办初中录取学位,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7月11日,民办初中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补录计划。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初中,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初中,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初中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7月14日,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本文标签: 初中  新区  学区  户籍  成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