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火焰贴合(火焰复合)
2024-02-01
更新时间:2024-02-01 22:02:09作者:佚名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上海电台来电反映,他在路口等红灯时被辅警抓拍“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后被交警开具现场处罚:罚款200元、扣3分,对此,他表示十分不能理解。
王先生说,1月22日16点左右,他驾车沿天目西路往东到恒丰路路口时遇红灯,突然有一名辅警从车辆左后方出现,敲他的车窗,说他有“浏览电子设备妨碍行车”的违法行为。
事发时,辅警从王先生车辆左后方出现,敲他的车窗
“我的手机之前一直放在架子上面,正好掉下来了,因为要看导航,所以等红灯时我拿起来重新放上去,就被抓拍了。”王先生感觉很冤枉,“而且,我根本没发现车道上面有人。后来过了5、6分钟,来了一位交警,给我开了处罚单,我被罚款200元、扣3分。”
图为王先生收到的处罚单
王先生说他有两点疑问想不通:其一,辅警是否有权力独自抓拍违法?其二,等红灯时浏览手机如何界定?
王先生被罚后拨打了12345投诉,后来接到了静安公安分局的反馈。
针对他质疑,辅警为什么拿着执法记录仪,独自在行车道上进行拍摄并拦车,给到他的回复是:辅警是在民警授意指示下,可以收取交通违法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随后交于民警处置,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承办单位回应王先生的质疑
王先生说,他将继续提起行政复议,因为自己并未在等红灯时长时间浏览手机。
“我已经8年没有任何违章了,对于这种执法内容和过程真的非常不能理解!”他表示,最近跟很多同事、朋友说起这件事,也有一些人遇到过类似的被罚情况,“我觉得既然那么严格执法,为什么没看到过公开消息,为什么要藏着掖着呢?”
王先生的情况并非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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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高峰,市民祝先生在路口被执勤交警拦下,一番据理力争仍收到罚单,因“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200元。
图为祝先生收到的处罚单
祝先生表示,身边很多开车的同事和朋友都以为等红灯时可以用会儿手机,不曾想,这不仅属于违法行为,竟然还要被记3分。
“记3分还挺严重的,一年开车用4次手机,驾照分就扣完了。”
等红灯时刷手机也是违法行为?
跟上述两位市民一样,一些驾驶员对此也感到疑惑。争议点主要集中在停车等红灯时算不算“行车”。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回复记者表示,所谓“驾车时”,是指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状态,既包括正常行驶时的动态,也包括等候红灯时的静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七项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记3分,罚款200元。
据了解,一段时间以来,上海交警确实在对驾驶人等红灯时看手机的行为开展重点查处。
警方一般会在车辆等红灯时在车道上进行观察和抓拍,随后进行现场处罚。
图为执法现场(资料图)
边开车边浏览手机?
“边开车边浏览手机,是分心驾驶的主要情形。”交警指出,开车时浏览手机,不仅会影响驾驶人对信号灯、行人以及路况的判断,而且驾驶员双手脱离方向盘,也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因此,在日常执法中,交警有充分理由认为这种行为已构成妨碍安全驾驶。
测试数据也证明了这一行为对交通安全的威胁。公安交警部门的测试情况显示,红灯亮起前如果驾驶人全神贯注等绿灯,并在绿灯亮起后第一时间启动车辆,这个过程约为1—1.5秒;如果是观看手机时突然发现绿灯亮起,慌忙放下手机再挂挡行进,这个过程就会延长至2.5秒甚至更长。
由此可见,边等红灯边刷手机,不仅会拖慢路口车辆通行速度,加剧城市道路拥堵;更甚者,如果驾驶人匆忙起步,不利于观察周边情况,遇到紧急情况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抱怨”中的诉求值得重视
在业内人士看来,如何进行有效的普法宣传和教育,的确是交警在严格执法之外,需要重视的问题。
“交通违法者的‘抱怨’中,往往藏着违法的根源和合理的诉求。”一名资深交警对记者表示,2016年交通大整治以来,上海市民遵法守法的意识显著提升,绝大多数驾驶员对交警的日常执法都很配合,“在这种情况下,市民的‘抱怨’可能是对法律认知的不足,也可能是反映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作为执法人员,应该耐心解释、听取建议。”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交警严格执法“没有错”,“但执法方式可以更人性化,比如对于初犯者尽量采取教育提醒,避免生硬处罚,更要注意防止‘以处罚量论成果’”。
本文综合自:话匣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