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活垃圾分类大赛 江苏市生活垃圾分类
2023-09-15
更新时间:2023-09-15 00:22:13作者:佚名
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征集范围连云港市赣榆区范围内的个人、团队
三、征集时间
自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5日结束。
四、短视频、微电影大赛(一)大赛主题
以“爱港城 爱分类”为主题,提供4个选题进行参考,参赛对象可以根据选题进行创作,也可以根据活动主题自行创作。1.展示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的建设运行成果;2.突出分类投放,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和标准,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的参与率和准确率;3.推动源头减量,引导旅游、住宿、餐饮、快递等行业减少垃圾产生量,推行不主动提供、使用一次性用品等内容;4.宣传家庭实施垃圾分类的创意金点子、小妙招。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的内容应当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具有一定艺术性和视觉表现力,构思新颖,内容通俗易懂。
2.作品中涉及的垃圾桶颜色、分类、标识应符合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规范。
3.短视频作品时长为2分钟以内,微电影作品时长为10分钟以内。作品要求横屏拍摄(长宽比为16:9),视频格式为mp4,画面清晰无抖动,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
4.参赛作品体裁不限,拍摄手法不限。题目自定,提倡创意独特。对白语言不限,设置中文字幕,作品内容禁止商业性内容或任何外部链接。
(三)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本人或团队(单位)原创,不得剽窃或抄袭(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各种形式的内容)
2.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全部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3.作品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无需另付稿酬或其他费用。
4.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四)奖项设置
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根据征集作品的质量和数量情况,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4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颁发荣誉证书。
以上奖金金额均含税。
(五)报送方式
请将参赛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 lygtvgg@163.com,视频文件统一命名为:短视频(或微电影)+片名+作者名字+手机号码(无作者及联系方式的作品无法参加评选)。
获奖作品将在连云港电视台、赣榆发布等媒体平台进行播放。
五、手工艺品大赛(一)大赛主题
垃圾分类 变废为宝
(二)作品要求
1.材质要求:作品必须从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再生资源中选材(如:饮料瓶、易拉罐、旧报纸、废旧纸箱、旧织物等),避免使用危害环境的材料或不易回收再利用的材料。
2.作品价值:符合节能、环保、低碳的原则,立意积极向上,设计概念和创作方式独特新颖,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创造意识,具有独特的视觉综合表现力,设计美观大方、方便使用。
3.主题明显偏离科学意识、科学常识,以及内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消极的作品拒绝参与评选。
4.知识产权: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涉及他人版权;严禁冒用他人作品,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者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作品中涉及的垃圾桶颜色、分类、标识应符合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规范。
6.活动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可以将作品用于宣传和公益活动。
(三)作品评选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办单位会对所有投递作品进行集中评选,本次“垃圾分类 变废为宝”评选将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5名,其中: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1000元奖品,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10名,奖励价值400元奖品,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25名,奖励价值100元奖品,颁发荣誉证书。
(四)作品提交
参赛者可在作品征集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将作品送至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文化路28号)105办公室。参赛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所取材料、创作理念、制作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徐宁
联系方式:1586128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