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禁毒知识竞赛参赛时间什么时候截止?
2023-11-23
更新时间:2023-11-23 15:21:50作者:佚名
缓缴期限
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坚持自愿原则,企业(单位)可选择申请缓缴1至3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企业(单位)自主确定。
已缴纳8月至11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可申请从2024年1月向后顺延缓缴相应险种缴纳月数。未缴纳8月至11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可在11月、12月份对8月至11月份应缴社会保险费提出缓缴申请。
申请流程
(一)涿州等16个重点受灾县(市、区)(具体名单附后)域内企业(单位),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向参保地(省、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系统自动审核。也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申请,窗口受理后系统自动审核。
(二)省内其他地区受汛情影响企业(单位),可向省养老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缓缴申请,提交受灾情况相关材料,省养老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工伤、失业行政部门核实批准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缓缴。
缴纳费款
企业(单位)应制定还款计划,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分次缴纳,也可一次缴纳,最迟应在2024年12月底征期内全部缴纳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