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易积水路段(惠安县易积水路段规划)
2023-07-27
更新时间:2023-07-27 21:08:57作者:佚名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联合,决定于2023年7月17日—9月30日面向全市组织开展我市首届反诈宣传短视频大赛,并进行评奖。经审核筛选的作品将通过“新乡市反诈中心”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以及大赛合作主流新闻媒体、网络大V等媒体平台全网推送!
一、大赛主题
以“反诈你我同行 共建平安新乡”为主题,宣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深刻揭示高发诈骗类型和作案手法,全面普及反诈防骗知识,增强群众防诈意识和识骗能力,持续掀起全民反诈新热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
市委政法委
市委网信办
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
市公安局电信网络犯罪侦查支队
市电影电视家协会三、比赛时间
征集阶段:
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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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播阶段: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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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表彰阶段:
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短视频创作征集
作品要求:1.视频时长30秒-8分钟。
2.视频格式为MP4/H.264,横版视频比例16:9,分辨率1920×1080,竖版视频比例9:16,分辨率1080×1920,无水印。
3.围绕反诈视频内容提炼12字以内的视频标题。
4.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为2022年12月31日后制作完成的作品。
5.参赛作品类型为短纪录片、微电影的要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尾字幕、演职人员表。
报送要求:请参赛人员于9月15日前将《全市反诈宣传短视频大赛作品报送表》及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3534176486@qq.com,(邮件命名为“短视频大赛-报送单位名称”,视频文件命名为“视频标题-单位-作者-联系方式”)。参赛范围:面向全市,参赛作品作者署名单位或个人均可。
参赛须知:1.参赛作品要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生动完整,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由参赛单位(或本人)原创,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者承担。2.参赛者在比赛期间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第三人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个人和组织在未取得大赛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3.作者报送作品后即视为授权许可大赛主办方将作品投放于电视媒体、互联网平台进行反诈宣传,主办方有权进行剪辑和二次传播。
专家指导:新乡市电影电视家协会为此次大赛提供专业指导,参赛人员在剧本创作、视频拍摄过程中若需指导与帮助可与协会联络员秦耀巍联系,联系电话:13283733361。
(二)短视频宣传展播
大赛组委会将征集到的反诈宣传短视频经审核、筛选后,第一时间上传至“新乡市反诈中心”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进行展播,同时精选一部分短视频,联合主流新闻媒体、网络大V等媒体资源进行宣传推广,持续为视频大赛造势,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参与赛事,积极创作、展示、点赞、转发反诈宣传短视频,普及反诈知识,增强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三)短视频评选表彰
大赛组委会将对作品进行综合评定,联合印发表彰通报,颁发获奖证书,同时通过“新乡市反诈中心”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公布评选结果,联合主流新闻媒体对评选结果及获奖作品进行宣传。
评选标准:1.内容质量(40分):主题鲜明、内容完整、逻辑清晰、表述准确、剪辑流畅,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效果;
2.形式表达(30分):微电影、短纪录片、网络短剧、公益广告等均可,画面稳定、有冲击力、后期制作特效运用具有特色,确保易于理解,力求创新;
3.人气排名(30分):“新乡市反诈中心”微信视频号上的视频阅读量+转发量为该视频人气总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第一名得满分30分,其余视频得分为:该视频人气总值÷第一名人气总值×30。
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