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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女商人被描述成落马官员“亲密关系人” 网帖发布者被勒令道歉 | 封面深镜

更新时间:2024-04-01 15:38:58作者:佚名

四川女商人被描述成落马官员“亲密关系人” 网帖发布者被勒令道歉 | 封面深镜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袁梦馨

“鉴于本人李某2022年期间发表在xx社区平台的文章,对周女士的名誉权造成不良的影响……特向周敏女士致以诚挚的歉意!”

2024年3月28日,一份道歉声明出现在四川本地网络平台上,发布者李某原来是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中的被告人,而他之所以被起诉,是因为他将四川一名女商人和落马官员描述成是“亲密关系人”,当事女士怒诉到法院,要求网络文章发布者和网络平台承担侵权责任。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使用案涉账号“民生可畏”在平台上公开向原告周女士发布道歉声明,判决之后,李某一直未执行,周女士申请了强制执行,李某于今年3月份作出了公开的道歉声明。


图为庭审现场

身陷“0元购”股权纠纷

女商人被描述为落马官员“亲密关系人”

这起名誉权纠纷,最早要追溯到2022年2月。因企业股权纠纷,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兴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股东周女士遭遇了一场网络攻击。

多个公众号和网络论坛出现多篇网络文章,把周敏描述成已经落马的宜宾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向辉礼(2023年1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宜宾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向辉礼因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亲密关系人”。

2022年2月,四川省高县法院就原告刘某彬与张某忠、周女士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予以立案,上述4人围绕高县兴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进入司法程序。

而李某则是从2022年2月2日开始,先后在网络平台发布3篇原创文章《向辉礼被撤职5年后仍举报不断,疑帮助周姓女以“0元购”强抢宜宾某优质企业股权》、《向辉礼帮助女商人“0元”取得公司股权案 将于本月24日开庭审理,同时省纪委已启动调查》、《向辉礼亲密女商人股权纠纷案定于4月8日开庭,因案情重大已列为“四类案件”实施监管》。

李某还于2022年4月14日和4月24日,按刘某彬委托转载了其他两篇文章《原宜宾市纪委书记向辉礼被查,曾放言:我处理干部跟踩死蚂蚁一样》、《宜宾“0元购”股权纠纷,过亿资产被套路,牵出向辉礼贪腐大案》。

记者获取到的一份判决书内容显示,李某在文章中多次提及“向辉礼被撤职5年后仍举报不断,疑帮助周姓美女”“向辉礼为帮助密切关系人、女商人周某”等描写周女士与案外人向辉礼关系亲密的言论,引发他人对周敏私人感情生活及品行的怀疑和猜测,令公众对周敏的信用、品格产生不良印象。

女商人怒提诉讼

法院判定发布者和网络平台构成侵权

2023年1月,周女士分别向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宜宾市南溪区法院提起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辩解,自己并非文章的原创作者,转载行为并不构成名誉侵权。而且“‘亲密关系人’‘密切关系人’这些词语并没有侮辱性含义,这是中性陈述;虽然这些文章有一定阅读量,但并没有对名誉毁损的评论”。


李某发表的帖文

“这些文章已经被大量转发了,而且有很多负面评论。”周女士称,这些文章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李某作为原告主张的案涉帖文发布者,帖文相关内容构成了侵权,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使用案涉账号“民生可畏”在发文章的同一平台公开向原告周女士发布道歉声明(道歉声明保留时间不得少于10天,赔礼道歉内容须事先经法院审查)。

当事人提起强制执行

正式发文道歉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认为,李某在某网络平台上发表的言论,包括被告提交相关的证据不能达到证明其言论具有真实性的目的,上述描写周女士与其他人关系亲密等的言论,发布在作为公开网络平台的网站社区造成相关内容的公开传播,易引发他人对周女士私人感情生活及品行的怀疑和猜测,足以令公众对原告周女士的信用、品格产生不良印象,进而降低对原告周女士的社会评价。

2023年12月5日,原告周女士向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去年11月20号就终审了,但他(李某)到现在都没有发布道歉声明。”

时隔几个月之后,2024年3月28日,李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致歉声明。


2024年3月28日,李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致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