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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招远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招远市中小学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4-07-24 22:26:49作者:未知

2024年招远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招远市中小学招生简章)

  2024年招远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附学区划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招远市的实际情况,对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类别

  招生对象

  2024年入小学一年级的新生是指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2024年小学升初中的新生是指2024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类别

   招远市内户口类

   1.招远市城区户口类

   2.招远市乡镇户口务工类

   3.招远市乡镇户口经商类

   招远市外户口类

   4.招远市外户口务工类

   5.招远市外户口经商类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1.招远市城区户口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城区街道办事处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为城区街道办事处。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2.招远市乡镇户口务工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为城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有失业证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招远市乡镇户口经商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经商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经商(有城区经商营业执照)。

  4.招远市外户口务工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城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相应学校的招生区域内),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者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5.招远市外户口经商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城区相应学校的招生区域内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有城区经商营业执照)。

  (二)城区学校入学招生批次顺序

2024年继续对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招生政策。在城区学校仍然实施分批次招生的办法,如果学校学位已招满,后面批次的学生将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置到学位充足的学校。今年分3个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

  符合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

  第二批次

  不能完全符合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但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合法租赁住房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不足六个月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提供城区企业劳动合同的。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不能提供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住房合法租赁证明但能提供其他实际租赁材料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不足六个月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提供城区企业六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能提供城区企业不足六个月劳动合同的。

  第三批次

  有住房或租房相关证明但提供不出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其他资料的,将根据全市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综合考虑学校容纳能力基础上的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在指定学校范围内予以安置,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均能顺利入学。

  (三)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本文标签: 城区  招远市  少年  适龄儿童  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