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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怎么参加职工互助保障医疗保障(安庆职工医保官网)

更新时间:2024-01-16 11:15:31作者:未知

安庆怎么参加职工互助保障医疗保障(安庆职工医保官网)

  一、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基本内容

  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因病住院治疗 或治疗特殊疾病时,根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自付部 分的规定,会员可按照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用于缓解会员家庭经济困难。

  二、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条件和办法

  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并已经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 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 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工会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 简称“本会”)在当地的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成为本会会员。

  为保证会员享有公平的权益,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

  三、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规定

  1.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95元,交纳会费后互助保障期在约定时间统一生效。互助保障期一经生效中途不得退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2.保障期为一年,期满续保另办手续。保障期满后,无论会员是否已享受互助金待遇,所交纳会费不再返还。

  3.会员所在单位应提供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4.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只允许参加一次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超出次数视为无效。对已参加活动的单位,本年度内新增人员参加活动原则上将在下一年度本单位续保时统一办理。

  5.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在约定生效的互助保障期开始之日起,按照不同保障责任执行相应的观察期。互助保障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日(含)内继续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将不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超过15日(含)后续保仍须执行观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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